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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孟似虎、刘玉清)位居全球发行量第37位的《楚天都市报》,7月18日报道了鹤峰县检察院用“刑事和解不诉”作出不起诉的一起案件。这是该院“双轨式”摸索“刑事和解不诉”的一个缩影。
该院公诉部门通过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两次大“洗脑”,在代表国家对刑事犯罪实行追诉过程中,“双轨式”摸索“刑事和解不诉”取得较好的效果。一是寻求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最佳结合点,积极并大胆用 “刑事和解不诉”处理案件,用心修复被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二是加大宣传、调研工作力度,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报道、剖析和探讨“刑事和解不诉”的作法、效果和理论依据,逐渐让人民群众了解、理解和支持,从而使“刑事和解不诉”规范、升华和认可。
据悉,该院已通过“刑事和解不诉”不起诉处理的4件5人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均言和如初,无申诉、上访等情况,凸显出“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检察日报》一版以《致人轻伤不认错:起诉 认错赔钱消矛盾:不诉》为题报道,老百姓爱看的《恩施晚报》法制版头条以《鹤峰三类案件推行“刑事和解不诉”》为题报道,省、州检察院门户网站分别在理论园地登载了该院张申蓉执笔的《小议刑事和解不诉制》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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