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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工作力度 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当前时间: 新闻发布:2008-4-22 10:20:59 
从构建和谐社会透视职务犯罪预防

党的十七大作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部署,明确要求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如何落实十七大精神,促进职务犯罪预防理论和实践的深入发展,推动和谐社会构建?2008年4月16日至17日,湖北省武汉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中心、武汉市检察院、华中科技大学等单位联合举办了“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预防职务犯罪理论与实践”国际论坛。中国、美国、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等国的200余名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对此展开了深入研讨。

依靠制度防治腐败

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制度化建设,打造预防职务犯罪制度体系,构建依靠制度防腐反腐的长效机制,是与会代表的共识。

湖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湖北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会长徐汉明,武汉大学教授莫洪宪等认为,要进一步加大治本的力度,按照治官和治权相结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与注重对基本人权的保护、系统配套和重点推进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建立合理的权力结构、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健全的公职人员行为规范,以及权力监督机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和合理的公职人员工资福利制度等,紧密结合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审批制度和财政金融体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防范职务犯罪的体制机制,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同时,要从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的义务、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立法着手,及时制定《职务犯罪预防法》、《惩治腐败法》等法律法规,更好地规范权力的运行、约束干部的从政行为,从而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顺利开展扫除法律障碍。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等认为,既要努力提高预防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普遍地引入制度评估、反馈和改进机制,形成制度持续创新的良性循环,又要高度重视制度执行,逐步改善预防制度的系统性。

预防腐败检察机关大有可为

“预防职务犯罪,检察机关大有可为。”本次论坛主持人、武汉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武汉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应征说,2004年以来,武汉市检察机关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办案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等方式,专业化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成效明显,在56个重点工程开展了预防活动,有效防止了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在充分肯定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的基础上,武汉大学李坤博士等专家学者认为,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活动的过程本身就包含预防犯罪工作,检察权中就包含预防权。检察机关是预防腐败的重要力量,是社会化预防体系中的重要部门。检察机关应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结合执法办案工作提出检察建议,强化预防咨询,加强行业预防、系统预防、项目预防和个案预防,从而提高全社会认识和防范职务犯罪的能力。

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等认为,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意义深远的战略性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谋划和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断深化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反腐败战略方针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自觉性。要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围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新任务,围绕当前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深化预防理论研究,升华预防实践经验。

特定领域专业化预防

针对特定领域职务犯罪及其预防对策的专题研究,成为本次论坛的一个明显特色。在118篇大会论文中,有36篇是针对教育、医药卫生、工程建设、国土资源、金融、交通、税务、国有企业、司法和行政执法等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以及干部人事管理腐败、“一把手”腐败等热点职务犯罪现象的解剖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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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恩施州人民检察院 访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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