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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人民检察院版权与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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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大工作力度 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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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时间: 新闻发布:2007-5-31 16:4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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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施州检察院举办全州房地产管理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培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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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吴丹)2007年3月12日,恩施州检察院组织的全州房地产管理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培训班正式开课,州、县市房地产管理系统负责人和工作骨干参加了培训,州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巩建国作了专题法制讲座。 培训班上,巩建国局长针对我国刑法修正案(六),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行为的法律条文,从犯罪构成要件、立案标准和相关的国家管理条例等方面,对挪用“住房公积金”行为进行了诠释。并就如何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开展预防工作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参加培训的人员普遍认为,这次预防培训为他们敲响了遵纪守法的警钟,及时更新房地产管理系统和相关人员普遍认为挪用住房公积金不构成犯罪的习惯认识,使他们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增强了法制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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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恩施州人民检察院 作者: 责任编辑:恩施州人民检察院 访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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