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恩施州人民检察院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新闻评论均属阅览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州人民检察院)”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 |
|
|
 |
| 首页 > 检讯动态 > 正文 |
| 加大工作力度 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
|
|
| 当前时间: 新闻发布:2008-7-21 8:55:00 |
|
| |
|
| 检察日报社论: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 |
|
|
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周永康要求检察机关必须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确保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不断得到满足。要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体现人民愿望,适应人民需要。
倾听人民呼声,维护人民权益,既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又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原则;既是社会主义法律的根本标志,又是检察工作的目标追求,是检察工作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律属性的有机统一。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来源于人民又服务于人民。检察机关只有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才能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才能赢得人民的拥护和爱戴。
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就是要按照周永康同志提出的“七个必须”的要求,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就是:必须下大力气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犯罪案件,切实加大反腐败工作的力度;必须下大力气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权渎职案件,切实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正确行使职权;必须下大力气查办涉及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民生问题的犯罪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下大力气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重罪轻判、以罚代刑和违法立案、刑讯逼供的问题,切实防止放纵犯罪和冤枉无辜;必须下大力气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切实避免犯罪人逃避刑罚执行;必须下大力气纠正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的问题,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利;必须下大力气监督纠正裁判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必须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增强法律监督工作的针对性,争取每年真正解决几个重点问题,确保法律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了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高检院决定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从今年5月开始用一年半的时间集中开展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对此,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按照高检院的部署,制定周密措施,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同时,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听民声、察民情、顺民意,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谋划工作,思民之忧,做民之盼。
检察权能否得到正确运行,同样是群众关注的焦点所在。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就要进一步深化和落实检务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人民赋予的检察权始终为人民谋利益,最大限度地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检察机关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每一名人民检察官都应牢记,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维护人民权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检察工作的本质追求。因此,各级检察机关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实践党的宗旨、科学发展观对检察工作的核心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以实实在在的法律监督成效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
| |
|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恩施州人民检察院 访问: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