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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农民的儿子,从吊脚楼里走出来,骨子里流淌着勤劳朴实又桀骜不驯,乐观豁达又粗犷豪迈的巴人血性。他是年青的检察官, 10年前,带着众人的期盼,怀着对公平正义的向往,步入了国徽高悬的殿堂。岁月的步伐,如行云流水。10年弹指一挥间,于历史的长河,乃稍纵即逝的一瞬,于他来说,却是宝贵的三千六百五十多天。10年来,他在平凡的岗位上任劳任怨,兢兢业业,视检察事业为生命,始终保持着旺盛的精力和清醒的头脑,用责任书写忠诚,用平凡铸造绚丽,用言行谱写着一曲无悔的奉献之歌。10年匆匆呵,他用不停歇的脚步践证了他对人民检察事业的执着,他,就是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反渎局检察官袁昌学。
天行健,君子当自强
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1996年8月,袁昌学从中南民族学院法律系毕业,同年分配到恩施州检察院工作。一上岗,袁昌学表现出了巴人后裔的英雄本色,既遵规守矩,又敏而好学,既苦练内功,又擅于表现。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他就从岗位上脱颖而出,成为同事中的佼佼者。为使他发挥得更为出色,本着锻炼年轻人的想法,精明的院领导把他安排在公诉处工作。在这里,袁昌学将自己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迅速适应了审查起诉工作。在刚参加工作不到半年里,他就协助其他检察官审查重大、疑难案件8件。在公诉处工作的6年时间里,他先后审查了“死、缓、无”等重大、疑难案件100余件,将一个个罪犯分子送上法庭绳之以法,而且,在他的精心操持下,无一例错案,办案数量和质量年年居于前列。可以说,每一宗案件,浸透了袁昌学的心血与汗水,甚时为了丁点疑问不舍昼夜。2002年初,袁昌学被调到渎职侵权检察处工作。他在同事们的帮助下,刻苦钻研侦查业务,迅速完成了角色的转换。法律就像阳光、空气和水一样,是伸手可及的东西。正是有了这样的期待,袁昌学在短短几年时间里,成了一名出色的办案能手,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二级侦查人才库里,有了他的名字。恩施州林业局副局长陈某等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恩施市经贸委原主任邱某玩忽职守案、恩施市国税局原局长杨某滥用职权案等职务犯罪大要案都由他亲手办理,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200多万元,没有发生一起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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