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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时间: 新闻发布:2008-9-3 10:1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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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孝清:检察理论研究30年的回顾和展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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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提高了检察人员素质
检察工作的监督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大多是领导干部或熟悉法律的执法司法人员,这就需要检察人员有很好的政治素质、很高的法律水平、很强的业务能力。开展检察理论研究是提高检察人员政治、业务素质的重要途径。因为理论上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体检察人员,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指导工作,才能在纷繁复杂的情况下明辨是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检察理论研究促使检察人员学习相关知识,掌握正确理论,探求工作规律,加强调查研究,破解工作难题,从而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此外,检察理论研究对于培养检察人员不畏艰难、奋力探索的精神,对于引领良好风气,培养高雅志趣,增强严格文明公正执法的自觉性,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八)积累了丰富的检察理论研究经验
30年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使我们深切地体会到,要繁荣检察理论,就必须把它作为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的重要措施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理论联系实际,从中国国情和检察工作实际出发,并借鉴世界各国先进的司法文明成果;必须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不断开拓理论新境界,取得新成果;必须建立、完善研究平台和机制,推动检察理论研究广泛深入开展;必须内外结合,专兼结合,建立宏大的检察理论研究队伍。 三、展望
当前,检察理论研究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既面临极好的机遇,又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改革开放30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进步,为检察制度的完善和检察理论的发展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和坚实的法制基础;党的十七大关于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检察制度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检察理论研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创造了很好的理论环境;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年来的伟大进程为检察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基础和不竭的思想动力;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检察机关重建以来的理论研究成果为检察理论的繁荣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检察人员学历不断提高,理论研究队伍已初具规模;检察理论研究的路子和机制已经形成;法学界众多专家、学者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热情支持检察理论研究。与此同时,我们又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正如周永康同志所说,“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广大群众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强烈,社会各界对严格、公正、文明、清廉执法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保证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它迫切需要检察理论予以指导,使检察工作正确有效地开展。在检察系统内部,一些同志对检察理论研究重视不够,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开展很不平衡,有深度、有影响的精品力作和水平高、法学界公认的理论研究人才还不够多;检察理论体系虽已初步建立,但对有些问题的研究还不够深,说服力和影响力还不够强;与法学界的交流合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西方国家凭借经济、科技上的强大实力,采取接触与打压相结合的手段,加紧对我国进行思想渗透和文化输出,在这一大背景下,以西方政治观点和司法制度模式评价我国政治、司法制度,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主张取消法律监督的思想和理论观点还将不同程度地长期存在。总之,检察理论研究依然任重而道远。
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政法、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根据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的部署和张耕常务副检察长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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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恩施州人民检察院 访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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