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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工作力度 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当前时间: 新闻发布:2008-9-2 9:17:44 
加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 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巴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郑雪松

日前,高检院颁布实施《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该规定总结了检察机关开展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的经验,明确了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的责任主体、监督职责,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的原则、对象与内容,开展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的措施和方法等。作为基层检察机关,要严格执行《暂行规定》,在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中各司其职,切实坚持从严治检、敢于监督,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立足防范、注重教育 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提高加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重要性的认识

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自身执法办案活动和检察人员在履行执法办案职责时遵守法律、纪律和规章制度情况实施的监督。它对保证人民检察院及检察人员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加强检察机关办案内部监督极具重要性:

第一,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是检察工作根本任务的具体体现。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必须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法律监督职能。因此,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正正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殷切期望,也是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要始终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抓落实。要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事情的处理都当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以实体、程序、时效上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

第二,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是提高检察工作质量的需要。 维护人民权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做好检察工作的目的。检察工作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人民愿望,适应人民需要,听民声、察民情、顺民意,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谋划工作。要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深化和落实检务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改进检察工作,提高检察工作质量,确保人民赋予的检察权始终为人民谋利益。

第三,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是促进检察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 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是做好检察工作的组织保证,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既要勇于监督到人,也要勇于接受别人监督,严格做好自身监督。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首先要做到正人先正己,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检察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突出抓好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保证党组织对执法办案等业务工作实行有效领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二、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执法办案内部监督体系

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的对象是各级人民检察院及检察人员的执法办案活动,责任主体是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分管执法办案工作的副检察长、监察部门、执法办案部门负责人及其检察人员。因此,执法办案内部监督要形成由检察长统一领导,副检察长分工负责,监察部门和执法办案部门各司其职,其他部门和广大检察人员普遍参与的大格局,健全执法办案内部监督与其他执法办案监督方式相结合,共同构成有效地执法办案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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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巴东县院 作者: 责任编辑:恩施州人民检察院 访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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