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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激发机关干警理论学习的兴趣和热情。为了使广大机关干警充分认识到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自觉把学习与工作融合到一起,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坚持在学习中提高,在工作中学习,增强理论学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们在学习中极力倡导以下四种学习理念。一是终身学习的理念。通过机关干警理论学习与成长进步相挂钩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制度上把学习确立为机关干警成长发展的第一需要。二是集体学习的理念。通过“中心组成员带头学、院党组组织集中学、科室组织定期学、大家互动学”,使学习始终处于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状态。三是创新学习的理念。通过设立理论学习奖、学术研究成果奖等,引导机关干警不断学习新知识、新经验,以工作创新谋求事业的发展和进步。四是快乐学习的理念。通过优化学习环境,改善学习条件,强化学习激励,使机关干警通过学习得到实惠,让学习的乐趣充分体现。
三、提升学习效果,实现三个转变
学分制的推行,有效解决了以往少数干警政治理论、业务学习中厌学情绪强烈,学习的主动性差等突出的问题,在抓干警政治理论学习上实现了“三个转变”的成效,有力推进了学习型检察院创建。
一是实现了理论学习由软指标向学习硬任务的转变。以往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培训由于无硬性指标考核,呈现一种“学好学坏一个样”,制约了干警学习自觉性。通过推行学分制,单位将干部理论学习培训纳入院机关年度量化考核,要求每位干警按学分制的规定至少修满50学分,学分每差一分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使干部理论学习培训从软指标转变为可以量化考核的硬任务,并与年度津补贴的40%挂钩,使干警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学好学坏不一样”,从而调动了干警学习的积极性。
二是实现理论学习由“要我学”向“我要学”的转变。“学分制”推行后,获取学分的途径可函盖理论学习的方方面面,干警可有选择和针对性地学习相关内容和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这样就改变了过去在大会上读报纸、念文件、传达上级精神的死板教条模式,将理论学习融入到岗位学习、岗位练兵之中,从而较好地体现了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正面引导和督促干警自我加压,使干警实现了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的观念转变,提高了干警加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取得了良好效果。如去年该院有各类宣传报道及理论文章150余篇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该院副检察长杨诚、民行科科长林斌的调研文章获得了州院检察研究工作优秀成果奖;3名年轻同志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今年又有9名同志撰写的记事文学稿件被县政协文史办录入《剑魂》一书,深受读者好评;今年5月有22名同志自觉参加县人大、县委政法委、县法制办组织的法律知识竞赛,均获得优良成绩。
三是实现工学矛盾向工学良性互动双赢的转变。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多数干警以办案为主,而案件办理又受刑诉法、民诉法在程序和时效上的约束,如果单位一味地强调在固定的时间组织集中学习,在人员的参学率上就难以得到保证,就会出现工学矛盾,既影响学习效果,又降低了工作的效率。推行“学分制”,单位只要对学习内容及要求作出阶段性的部署和安排,各业务部门和个人便可利用办案之余组织学习和自学,使工学矛盾得到有效化解,较好地形成了“学习—工作”的良性互动,取得学习和工作双赢的满意效果,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全面健康发展。今年来,该院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件8人,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4件40人,批准逮捕率100%,提起公诉31件37人,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的能力得到不断加强。
该院在推行学分制管理上所作的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抓干部的理论学习与教育培训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今后,将切实抓好检察队伍的理论学习与教育管理,进一步充实完善学分制管理办法,引导干警不断增强“院荣我荣、院兴我兴”的主人翁意识和团队意识,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自觉投入到“育、出、创”活动之中,在“学习—工作—创新”的良性互动中不断提高全院干警的整体素质,促进该院各项工作显亮点、出特色、成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