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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工作力度 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当前时间: 新闻发布:2008-7-15 15:15:36 
“育出创”经验之三:创新学习机制 实现三个转变
——咸丰县院推行理论学习学分制的主要作法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就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学习是提高检察干警综合素质,提升检察工作业绩,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益的有效举措,也是落实素质兴检,更好地服务发展大局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干警政治理论、业务学习。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中少数干警学习主动性差,厌学情绪强烈,创新学习不够等普遍存在的问题,以开展“育亮点、出特色、创品牌”创建活动为契机,通过深入研究创建学习型机关的相关理论,创新学习机制,推出了“干警理论学习学分制”,有效激活干警自觉学习的热情,提升了干警的素质,有力地推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主要作法是:

一、科学设计学分制管理办法,突出学分制的可操作性

干警理论学习学分制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其核心内容就是对干警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实施量化考评,以绩点学分计算学习的量和质,激活干警学习热情,推进检察队伍的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岗位技能教育和培训,提高检察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在制定干警理论学习学分制管理办法中,通过深入研究创建学习型机关的相关理论,借鉴各单位好的做法,及时总结本单位创建学习型机关建设实践的基础上,深入机关干部职工,进行广泛调查,认真听取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群策群力,通过认真分析和反复论证,加以不断修改和完善,制定了科学可行的学分制管理办法,规定了在职的党员、干警年内要通过四个方面的途径修完50个学分。一是中心组理论学习。主要包括院内组织的理论学习、参加远程教育、自学。干警每参加院中心组学习一次记1分,参加本院及县内组织的远程教育一次记1分,自学并完成1万字以上的读书笔记记3分。二是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主要包括组织选调参加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及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脱产学习、业务培训等。学习期间,能自觉遵守培训纪律,完成培训内容并经考试合格方可记分。培训7日内记2分,培训7日至15日记3分,培训15日至30日记4分,培训1月以上记5分。三是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宣传调研、年内无违纪违规及责任事故。撰写宣传报道稿件并在各级媒体发表,县级记1分,州级记2分,省级记3分,国家级记4分。撰写调研文章并在各级刊物发表,县级记2分,州级记3分,省级记4分,国家级记5分。违纪违规及责任事故率严格控制在零以内,并按月计算,一月内无违纪违规及责任事故记1分(此项实行一票否决)。四是其他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见义勇为、工作中有重大贡献并获县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分别记5分。

二、周密组织实施学分制

干警理论学习学分制是一项全新学习教育管理制度,学习活动从缺乏考核管理到有了严格的约束激励机制,从内心能够接受到具体贯彻执行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为了保证学分制的实施,着重抓住以下三个环节。

一是极力营造学习氛围。推行学分制是该院在“育、出、创”活动中对加强干警理论学习培训的一种有力探索。为了能够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充分利用简报和会议的形式,加大对学分制管理办法的宣传。并将学分考核作为干警学习培训及年内创、争、当活动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号召全院干警要强化学习意识,自觉加强理论修养,坚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用科学的知识丰富人生,用先进的理念指导实践,努力争做一名新时期的“学习型”干部。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干警理论学习学分制管理作为一项创新工作,在推行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因此,在实施过程中院领导高度重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大力倡导。院党组成立了学分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把理论学习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议学制度,做到常抓常议,同时紧紧围绕确定的目标,统筹机关干警的各项工作,采取统放结合的学习方式,规范和搞活理论学习,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公布学习结果,讲评学习情况,确保了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学分制管理各项指标的落实,做到了既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又明确分工,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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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咸丰县院 作者:咸丰县院 责任编辑:恩施州人民检察院 访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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