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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首”、“美在恩施、情系大峡谷”采风等活动,都收到较好效果。
四、强化创新检察文化的人本理念,实现少数人活动向全员参与的转变。
检察文化建设的主体是广大检察干警。该院以“三有”的理念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我们工作、我们快乐”的积极性,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一是充分发挥文化的吸引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最大限度的以文化活动的趣味性调动干警的积极性。现在,文化活动已经成为该院干警工作和生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学习成为人人的自觉行动。如趣味组(队)活动,从班子成员到普通干警,个个报名,人人参与,干警们从中尝到文化建设的甜头,看到了文化建设的奔头,也让群众直观地看到检察机关的文明形象。二是构建文化建设的激励机制。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对文化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干警,从精神上、物质上给予奖励,以此调动干警的积极性,使干警能够围绕检察工作的主题自觉投身于火热的文化建设活动中,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强大的文化建设动力。
五、强化创新检察文化的整合理念,实现盲目效仿向因地制宜的转变。
恩施市地处州府所在地,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为检察文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有效利用本土文化资源优势。恩施市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又有丰富的红色文化、民族文化和生态旅游文化资源,这些为该院开展文化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大力开掘本院人才资源优势。该院拥有一个热爱检察文化的群体,利用多种载体开展活动。其中检察文学笔会组、摄影组、奇石组这些活动组已经成为文化建设的示范组,其骨干组员成为文化建设的带头人。
六、强化创新检察文化的组织理念,实现分散行动向统一领导的转变。 为了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三有”文化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三有”文化活动办公室,专人负责文化活动,制定了“三有”文化建设年活动方案,设立了“三有”文化标识,编纂了《绿海泛舟》、《木棉花红》、《辉煌30年》文化作品集,同时加大了对文体设施的投入。该院的文化建设,引起了媒体和文化界的关注。《检察日报》、《恩施日报》、《恩施晚报》、《恩施新闻网》、《中国恩施网》、《中国硒都网》等对该院文化活动情况进行了报道,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