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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山下,酉水河畔,有这样一支检察队伍,他们在工作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指导思想,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建设,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动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工作好不好,百姓说了算。一切以服务于人民为宗旨。“”来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税明泽铁言铮铮。
履行检察职能 维护社会稳定 “来凤的事情我说了算”,黑老大杨红(外号杨七郎)经常狂妄叫嚣。07年以来,来凤县公安、检察部门不断接到群众举报,以杨红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为非作歹,称霸一方,严重危及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县内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7月25日,来凤县人民政府县长胡泽亲自坐阵,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张孝赤亲自指挥,在州公安局、州武警支队的大力支持下,150余名公安、武警分成五个抓捕组,对杨红团伙犯罪成员成功清剿,23名犯罪分子分别在广州、浙江、湖南、恩施、来凤等地被抓获。 来凤县人民检察院坚持重特大案件优先办理,快审快结的原则,在侦破初期即提前介入。使该案成为全州“打黑除恶”统一行动中,率先办结的首例有组织的涉黑案件。 维护社会稳定是首要任务,来凤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刑事检察职能,把打击的锋芒直指重大恶性案件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分子。一年来,该院共受理重特大案件24件66人。全年共提前介入35件次,公诉引导侦查31件,向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提出各种侦查建议65条。同时,彻底改变过去坐堂办案等案上门的作法,对重大疑难案件自行补查,走访群众、踏看现场、收集证据。工作中,该院积极探索营造信访环境的新路子,建立健全信访案件跟踪督办制度,提出信访案件必须在三天内处理完毕,一个月跟踪督办,三个月无结论,有关部门必须提交书面说明。设立乡镇信访联系网络,先后在八个乡镇进行信访网络联系试点,并定期进行巡访。 在实际工作中,该院进一步加大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力求从可能发生的执法违法、司法不公等方面入手,着力解决有案不立、违法不纠,重罪轻判等问题。侦查监督取得明显效果,全年共启动立案监督程序5件次,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份,通知公安机关撤案1件1人,公安机关均已立案或撤案。在侦查监督过程中,把好证据法律关,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 该院受理的肖元交通肇事案,受案时基本事实不清,由于肖元驾驶的农用车行至高觅公路3.8km处,翻入公路右侧60米高的新峡水库,车主之子李浩及村民李庆华、李桂林在驾驶室内当即死亡。在第一次讯问中,肖元称在离案发现场附近将车交给了李浩驾驶。经退回公安机关仍未获取新的证据。为弄清事实真相,我院立即派人介入侦查,用事实证据推翻了肖元的辩解。当案件移送我院后,肖元又称是在另外一个弯道上换人开的车,否认自己驾驶的事实。公诉部门认真审查案卷材料,从现场勘查的情况分析,驾驶室左边车门被打开,肖元被摔在公路至水库的半坡上,右边车门因变形封死,现场上只有肇事司机才能逃出车外。于是,办案人员再次深入发案当地,走访调查公路沿线所有的知情人,形成了证据锁链。在法庭上,肖元在公诉人展示的大量证据面前,竭力阻止律师继续为他辩护,承认这起交通事故是自己的行为所致,并对自己竟企图驾祸于死者的不法行径而深感内疚,且真诚表示愿意承担一切赔偿责任,从而使这起特大交通肇事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重拳办理要案 坚决打击犯罪 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来凤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查办大要案件作为自侦部门的工作重点,力求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2007年,该院共受理并初查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线索8件9人,恢复侦查1件1人;初查后,决定立案侦查7件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