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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州、市文明办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争创最佳省级文明单位和全国模范检察院为目标,坚持“政治建检、业务立检、文化育检、制度规检、科技强检、改革促检”工作思路,继续深入开展了文明创建活动。自2004年以来,该院连续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和全省先进检察院荣誉称号,其中,2007年被评为全省十佳基层检察院。他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加强领导,用表率带动文明
该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和州、市文明办关于文明创建工作指示精神,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以及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参加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文明创建办公室和“三有”检察文化活动办公室,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坚持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检察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考评,争取一年一个新目标,一年一个新台阶,要求班子成员做文明创建活动的表率,自觉接受干警监督,全院形成了领导带头、各部门和干警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文明创建工作的格局。
为使文明创建工作经常化、规范化,该院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根据省、州检察院和州、市文明办关于文明创建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内容包括队伍建设、机关管理、业务管理的55项规范化管理制度,使文明创建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加强检查督促,与各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责任状,设立突出贡献奖、检察宣传、调研奖、加大对文体实施的投入,保障创建活动经费,改善了创建工作条件,营造了创建氛围,从而进一步调动了干警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取得了工作实效。
二、以人为本,用素质打造文明
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坚持深入开展“创学习型检察院、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制定阶段性培训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电脑、司法考试、观摩庭等培训活动,实施岗位练兵,培养干警的理性思维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通过读书学习日、专家讲座、检察官论坛等文化育检形式,促进干警素质得到提高。4年来,全院干警共开展学术活动80余次,在州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宣传文章800余篇。队伍的知识结构发生了最大变化,拥有一大批侦查、公诉、技术、文化等各方面人才和业务骨干,为公正执法、文明创建提供了人力和智力支持。
三、热情服务,用形象展示文明
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该院把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当作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不断转变执法思想,改进工作方法,各部门将文明创建与检察业务结合起来,以岗位为根本,将创建活动具体化,突出检察工作主题,工作亮点纷呈。反贪局和读侦局结合办案,积极在重点部门和行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民行科推出了“服务民营经济的十条措施,与重点民营企业建立了联系点,开通了热线电话,热情为民营企业服务,受到民营企业的普遍欢迎;控申科在“四四四三”文明接待活动基础上,推出了群众点名接待、预防性接待制度,方便了群众信访,妥善处理了一些疑难问题,保持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公诉科针对农村家庭成员犯罪情况,开展了案件诉前疏导活动,坚持宽严相济的刑预防事政策,深入乡村开展“为了明天,送法到校园”、“送法进基层,进农村,我为和谐献力量”的活动,取得了办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政治处、行装科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文明新村建设联系点作为先进性教育实践基地,组成党员服务专班,深入沙地乡楠木园村,积极落实文明新村建设的各项措施,改变了帮扶村落后的面貌。共青团、妇委会等组织也先后开展了“青年学理论”、“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等活动,其中涌现出全省十佳女检察官、三八红旗手向利和、全省优秀检察官谭昌慧、梅武,全市文明新村建设先进个人黄绍应等一大批模范人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