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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申检察工作是人民检察院直接依靠人民群众实施法律监督的一项业务工作,控申部门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能部门。控申部门只有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才能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一、进一步提高对控申检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的窗口,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群众的利益与检察工作息息相关。因此,应站在“三个代表”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度,以人民满不满意作为衡量控申工作的标准。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切实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落实到自身工作中去,充分发挥控申检察职能,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一是要进一步认识到加强控申检察工作是严格执法,加强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需要。二是要进一步认识到人民群众期盼的检察机关是最公正、最讲理的地方,寄予了检察机关厚望,检察机关只有发挥好其职能作用,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才能不负人民的重望,同时也是检察机关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控申检察部门要认真受理各类控告、申诉、举报案件,纠错防漏,打击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切实保障“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得到充分的体现。三要进一步认识到加强控申检察工作,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需要。从办案实践看,检察机关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基本上是来自于群众的举报。群众举报为反腐败查办案件拓宽了案源,为反腐败斗争奠定了群众基础。
二、转变执法观念,尽职尽责,做到以人为本
一是将院领导、控申部门及其他主要业务部门领导的职务、姓名向群众公开,方便上访群众点名接访、预约接访。二是继续推进“首办责任制”,坚持“谁接访、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于上访群众要做好耐心细致地宣传、教育、解释、引导、启发处理工作,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的热情服务态度,妥善处理好涉检上访问题。积极为群众涉法问题排忧解难,防止矛盾的激化,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准确、及时地处理群众涉检上访问题,坚决杜绝久拖不决,对移交到其他科室办理的,要督促办理,在法律期限内给上访群众一个圆满的答复。
三、注重控申职能作用,从源头上打牢息诉工作的基础
控申信访是检察机关直接为民排忧解难的前哨阵地,其接待水平的高低,处理问题能力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群众利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 要始终将控申工作融入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格局中,在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中,要发挥出弱化矛盾的作用,坚持做到:
第一,要把工作重心前移,积极为政府分忧。为配合政府部门进一步做好稳定工作,就要主动将接待“窗口”前移。现实中可派出大局意识强、接待经验丰富的干警参与区政府的信访联合接待,切实将控申信访工作融入辖区的“信访”格局中。通过参与信访联合接待,使干警从中学到很多信访接待技巧,提高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信访联合接待可以扩大检察机关与群众沟通的平台,便于掌握当前群众上访的热点问题,了解政府做好本区稳定工作的思路和部署,这样在息诉工作时就能有的放矢,充分发挥我们法律知识丰富的特点,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指出解决问题的合法途径,有效地防止事态扩大,减少群众的矛盾,减轻政府息诉工作压力。
第二,要树造良好的“窗口”形象,真诚接待来访群众。一是营造良好的接访环境。在接访中要做到“五心、三一、一满意”。即对待来访群众要热心,接待群众要倾心,问话记录要用心,发现问题要细心,解释工作要耐心;对待来访群众做到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张沙发;接待工作要让来访群众满意。二是公开控申工作规章制度。将信访条例、来访须知、投诉程序等相关内容上墙公布,使来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工作程序和来访要求,方便群众来访和接受监督;三是依法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本院管辖的做到百分之百的接待,百分之百的受理,百分之百的答复。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不能一推了之,而是尽力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为其指明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四是力求良好的接待效果。主要是把信访工作与成效做到“三个结合”:即日常接待与树立形象相结合、热情服务与依法接待相结合、解决问题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充分体现“立检为民、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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