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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工作力度 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当前时间: 新闻发布:2007-11-28 11:01:11 
大冶市院构建案件管理模式 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我院案件管理中心成立于2006年元月,现与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合署办公,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专职案管人员一名。一年来,通过对检察业务的全面规范、创新,逐步探索出了一套符合检察业务特点的管理模式,在着力提升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方面初见成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主要做法
 
    案件管理中心成立之初,针对当前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在学习市院、青山区院、汉阳区院、潜江市院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大冶地区实际,我们进行了论证和研讨,探索出一条着力打造“五个统一”,推行“六项制度”的案件管理模式。
 
    (一)创新工作模式,着力打造“五个统一”。工作中,我们通过推行“五个统一”,即统一案件受理、分流,统一程序监控,统一管理法律文书,统一监管赃款赃物,统一案件质量评查,使案件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改变了检察业务管理一直沿袭的部门分散、条块管理的粗放式管理模式。
1、统一案件、文书受理、分流。为整合有限资源,提高法律监督能力,2006年10月,院领导决定由案件管理中心履行受案职责,严把“进口”关,对内外案件和判决、裁定书实行统一受理和分流,即进入本院诉讼环节的案件统一由我中心受理,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直接受理,否则以私自办案论处。目前,我中心受理的案件系公安机关、本院自侦部门、上级检察机关交办拟报捕、报诉、复议和拟报请上级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及法院的判决、裁定书。案件和法律文书受理后,经过程序性审查,中心确保当日通知相关业务科室办理案件交接手续。科室内勤二日内负责在院局域网上登记案件信息。通过对案件“进口”的把握,中心能全面掌握全院案件的进展动态,及时对办案情况进行监督,避免了超期办案情况的发生。
 
    2、统一程序监控。为了加强法律程序和业务流程的监督,防止和减少超期羁押和久拖不决等现象,我们实行每日检查制度,对进入检察机关诉讼流程的案件进行“全程同步监控“,确保程序合法。中心工作人员在每个工作日的第一小时内,对登记管理案件按规定对照检查,发现超期办案情况,及时向部门发出《预警通知书》。目前,我院已有400余起案件纳入了案管软件进行管理。
 
    3、统一法律文书管理。为提高法律文书质量,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2006年底,案件管理中心接管了本院法律文书室,对法律文书进行了全面清理,共销毁内容有瑕疵、非A4版面法律文书300余本,增印规范法律文书67个品种426本。随后,我们建立了文书台帐,推行重要文书特别监管,一般文书跟踪检查制度,明确各科室内勤负责领用和保管,加强法律文书的规范管理。对立案类、人身强制措施类和财产强制措施类法律文书,中心实行特别监管,要求业务部门使用上述三类文书3日内报我中心备案审查。
 
    4、统一赃款、赃物监管。本院自侦部门依法扣押的涉案款物,我们要求履行手续后3日内通过案件管理中心移交院赃物室。公安机关移送的涉案款物,经我中心登记后,交赃物室保管。中心负责对涉案款物的处理情况进行督促和监督,对出具的扣押、冻结文书进行跟踪监管,防止扣押款物流失。
5、统一案件质量考评。案件管理中心是我院案件质量考评的常设机构,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全院案件质量进行检查,对“三不一撤一无罪”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并将考评结果报政治处,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二)推行“六项制度”,构建案件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一年来,我们通过推行“六个制度”,即案件管理建议制度、查纠通报制度、预警制度、质量检查制度、评查制度、调研制度来搭建我院案件管理工作平台,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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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石检察网 作者:邓灿 责任编辑:恩施州人民检察院 访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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