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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检十年,有八年在侦查监督部门工作。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走进了检察院的大门。从此,对法律一窍不通的我,开始与案件结下不解之缘。十年的风雨兼程,我已历尽脆弱而坚韧,然而,那深嵌于心的道道轨迹,却穿越时光之河,愈来愈清晰。
“哎,你的案子!”内勤说着将一摞卷宗搁在我办公桌上。我正埋头做阅卷笔录,偷眼一瞧,“啊,三大本厚厚的卷宗。”我心里一阵慌乱。拿过卷宗一看,“拐卖妇女,十四名犯罪嫌疑人!”看看手里还没有办结的案件,脑子霎时一片空白,头沉重得抬不起来。我索性趴在桌上,心里很委屈。想到自己刚到侦查监督科不久,平时也就办一些盗窃之类的小案子,哪见过这阵势。“还是找科长去推掉这个案子,万一搞错了,可不好交待?”暗自打定主意。我忐忑不安地找到科长,小心地说:“我这几天头很痛,能不能把这个案子交给别人办?”科长似笑非笑地望了望我,一脸平静地说:“已经分了,你就办吧,会有人帮你。”我无奈地回到办公桌前,看来推是推不掉了,只有破釜沉舟。
我强拽住胸腔里那颗左冲右突的心,一遍遍地告诉自己要冷静。当我全神贯注地把三本卷宗阅完,对整个案件已有了初步的轮廓:十四名犯罪嫌疑人,各自交叉作案,以介绍婚姻为名将多名妇女拐卖到外地。将思路理清后,我开始逐个的梳理证据,一起一起的进行归类,做阅卷笔录。在对整个案件事实有了全面的把握后,我就去提审。因为胸有成竹,所以提审很顺利,在科室另一名同志的帮助下,花整整一天时间完成了这道程序。当我最后将案件向领导汇报完毕,看着那开出的十四份批准逮捕决定书时,我提着的心才落了地。这十四名犯罪嫌疑人,后来都被法院作了有罪判决。
自此以后,我再没有接到过这么多人、多起、这么厚的案卷。不过,对于这种案件,我已具备了“免疫力”,不会再胆战心惊。经验告诉我,不管多么复杂的案件,只有吃透案情,找准矛盾的切入点,才能做到庖丁解牛般游刃有余。
如果说这个案件让我学会了如何面对困难,那么另外一起案件则成了我心中永远的痛。
一次,一件故意杀人的案件轮到我。我按部就班地阅卷、做笔录、审查证据。说实话,卷内证据存在很大的缺陷:对死者未作法医鉴定,仅有一份死亡说明;其中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认,另两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含糊;案发时一场暴雨让作案现场未留下任何痕迹。但一名目击证人自始至终证实该主要犯罪嫌疑人将死者摁在离一个水坑几步远的小路上,继而看见其身影在水坑处晃动,另两名嫌疑人则站在附近。十几分钟后有人发现了水坑里的死者。卷内还有证据证实,案发时,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在现场附近出现过,而且死者与嫌疑人两家积怨颇深,死者家属现已弃家外出租房而居。对死者一家的遭遇,我萌生了深切的同情。凭着一种堂吉诃德式的正义感,我想:“这三个该死的家伙,一定要受到惩罚!”
当我到看守所提审时,我简直是愤怒了。那个拒不认罪的家伙蜷缩着四肢被管教干部抬进审讯室,一双阴森的眼睛骨碌碌乱转。
你是因什么事被刑拘的?
不知道。
你们村里最近有谁死了?
听说陈某死了。
陈某死的那天你在哪里?
我一直在外村姐姐家里玩。
案发当天什么天气?
好大的太阳。
……
我知道我的讯问材料等于零。“这个家伙分明是想掩饰自己的罪行,不然怎么连天气情况也撒谎!”我恨恨地想。
案件汇报时,我提出了批准逮捕的建议。就是这个案件,经过一次证据不足不捕后,因为属重大恶性案件,死者家属多次上访,经协调,作出了暂时批准逮捕的决定。但是,因为该案证据先天残缺,无法弥补,几经周折,最终无法起诉。也就是这个案件,被带上了质量不高的“桂冠”。
痛定思痛,我终于清醒的意识到,感情与法律只能是两条永远不应该交叉的平行线,半点都不能含糊。法律,只讲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