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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人民检察院版权与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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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时间: 新闻发布:2008-9-23 16:0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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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文:难忘的一课 |
| 作者:刘菊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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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过去了多年,仍难忘初到公诉科上班那生动的一课。 1995年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有幸成为了一名检察人,初到单位报到上班被安排在办公室工作,能成为一名公诉人又成了我一个新的目标。2000年初单位人事变动,终于调整到了我梦寐以求的公诉科(那时还称起诉科)。 记得那天好像是星期一,我到起诉科上班第一天,也就是受理被告人钟友三、钟辉父子故意伤害致死一案的那天,案子正好分在我们这个组。收案没几天的一个早上,我刚到办公室,我的师傅马凯军对我说:“昨天下午,钟友三的亲威找到我家里,悄悄放下200元钱,那人各走了,我们去看守所,把钱给管教,让他们转给钟友三。”我们到了看守所,很快把这件事处理好了。 钟友三仍然作为主犯起诉到县法院,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十年。 没过多久,当时的科长苏伍云办理被告人谢东盗窃一案。谢东的亲属三番五次的宴请,被科长苏伍云果断的拒绝了。他们又改变方式,提着大包小包的贵重礼品,来到苏科长家,却也被无数次拒之门外。最终,不满十八岁的谢东被依法起诉。 这是发生在我到起诉科上班的两件真实的小事,但我觉得这就是我到起诉科学到的第一课。即使在当时,200元钱或者一顿饭、一瓶酒一条烟算不了什么,如果他们收受了也没有第三人知道。他们都很普通,没有豪言壮语,他们朴实无华,秉公办案,刚正不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检察官的形象。我不知道他们当时是一种怎样的心情,我却强烈地感受到:这种优秀品质所显现出来的人格魅力才是最亮丽的风景。 自己成为一名公诉人已经九年了,期间也碰到了大大小小说情送礼的,我都妥善处理了,两位前辈早已升了职,他们的身影仍不时在脑海里闪现,这将成为我永远的难忘的一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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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宣恩县院 作者: 责任编辑:恩施州人民检察院 访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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