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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切实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促进审查逮捕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新的创新。
1、抓好审查逮捕办案工作,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一是要认真学习和执行《湖北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规范(试行)》。把规范作为开展审查逮捕工作的指南,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确保案件的准确性;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疑难案件捕前的预先审查工作,加强引导侦查,为案件的审查逮捕打好坚实基础。三是要继续做好案件质量分析工作,及时查找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四是要加大审查逮捕阶段提审力度,落实听取犯罪嫌疑人辩解的制度,保障人权。五是要提高不捕理由说明书,侦查意向书的分析说理水平,加强文书的说服力和引导侦查的作用。
2、深入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以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为契机,规范侦监业务目标,推进文书改革。实行繁简分流,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轻微刑事案件,简化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缩短办案时限。
3、加强捕诉衔接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公诉厅关于建立办案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的意见》,实现工作的有效衔接,通过和公诉部门的沟通来掌握案件在审查逮捕环节所忽略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并加以改进。进一步加强案件捕后跟踪监督,将侦查意向书及时送达公诉部门,联合公诉部门监督侦查机关对侦查意向的落实情况。
六、加强调研、信息和宣传工作,以理论创新为先导,推动侦监工作创新发展。
重点围绕办案工作中遇到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如何充分发挥侦监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如何改革创新侦监工作机制等问题开展理论调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加强机制建设规范各项工作,促使侦监的规范化工作上新台阶。
七、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侦查监督水平和能力,确保队伍有新的进步。
进一步强化干警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加强岗位练兵培训,针对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加以弥补,促进侦查监督干警素质的全面提升和侦监工作的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