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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工作力度 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当前时间: 新闻发布:2008-9-16 8:13:42 
被辞退偷鸡获利 施报复反被处罚
   晚报讯(记者 邓恒 通讯员牟鸣钟)被养鸡场老板辞退后心怀不满,去养鸡场偷鸡变卖获取利润。9月10日,利川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冯某的住房与谭某经营的养鸡场相邻,冯某原在谭某的养鸡场打工,谭某因故辞退冯某,冯某心怀不满。2008年3月的一天,冯某利用住房灶屋与谭某养鸡场围栏相隔较近的便利条件,用木棒撑起围栏网线,再撤玉米引出场内的鸡,晚上将外出的鸡捉住藏于自家,随后卖出获赃款2320元。经鉴定冯某所盗商品鸡价值2648元。
来源:恩施晚报讯 作者: 责任编辑:恩施州人民检察院 访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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