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

·让雷管“进”他家后报警  获“和解不起诉”时忏
·学生连盗两部手机领刑一年并处罚金
·录像锁定汽车大盗三兄弟恩施落法网
·和解不诉化矛盾  关注民生创和谐
·一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被成功起诉
·巴东:批捕一盗车途中两次翻车的盗窃团伙

恩施州人民检察院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新闻评论均属阅览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州人民检察院)”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首页 > 案件聚焦 > 正文
加大工作力度 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当前时间: 新闻发布:2008-7-21 8:35:43 
点燃自制炸药唬人 危害公共安全判刑

 

 本网讯(通讯员 菊平)湖北省宣恩县人李孝江因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制炸药包并在他人家引爆,近日由湖北省宣恩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以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李孝江因道德品质行为受到潘某的猜疑而发生矛盾。李孝江为吓唬潘某夫妇,于2008515日晚窜至宣恩县高罗乡村民潘某家房屋前,点燃自制炸药包抛掷到潘某家的房屋二楼平台,炸药包爆炸后,将潘某卧室外墙炸了一深3cm的小洞。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孝江故意用爆炸的方法,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爆炸罪,鉴于其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法庭审理中认罪态度好,可考虑对其酌定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宣恩县检察院 作者: 责任编辑:恩施州人民检察院 访问: .
© 恩施州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镜像或复制  版权声明 | 管理团队 | 合作加盟 | 人才储备 | 投稿 | 社区 | 恩施贴吧  新闻热线:0718-82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