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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孟似虎、刘玉清)鹤峰县邬阳乡农民杨甲、杨乙对有过节儿的邻里姜某进行虚假告发,意图使其受到刑事追究,最终使自己涉嫌诬告陷害罪被逮捕,7月16日,当该县检察院决定对他们不起诉而重获自由时深感忏悔。
3月22日晚,该县公安机关接到姜某私藏雷管的匿名电话举报后,几经周折查明原委:当日晚8时许,杨甲邀约杨乙捏造事实对姜进行陷害,杨乙趁姜家无人之机,在其床头柜边的一化纤袋里放入1盒(100发)雷管,杨甲随即报警。4月30日,依法对杨甲、杨乙执行逮捕。6月13日,以其涉嫌诬告陷害罪移送审查起诉。 该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杨甲、杨乙均悔恨不已,为日后邻里的相处而悔不当初,同时,姜某也来到检察机关为其“说情”。鉴于此,办案人员7月14日专程去案发地“牵线搭桥”, 杨甲、杨乙家人向姜某全家赔礼道歉,并在一支支香烟、一杯杯热茶中消释了彼此过去的嫌隙。为构建和谐邻里,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之规定,作出了对杨甲、杨乙不起诉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