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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人民检察院版权与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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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大工作力度 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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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时间: 新闻发布:2008-7-14 12:3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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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像锁定汽车大盗三兄弟恩施落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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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范建生 谭昌慧)近日,恩施市人民法院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辉、张军有期徒刑11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被告人张兵有期徒刑14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0000元。 张辉、张兵和张军均属四川省渠县渠南乡人,也是亲兄弟。2007年8月20日,张氏3兄弟驾驶着从重庆盗窃来的大货车运货到恩施,并伺机再次盗窃大货车。他们当天以找货源为名,将停在龙凤“新世纪”加油站的大货车(价值32万余元)盗走。没有想到他们作案的情况,被加油站附近超限检测站的监控录像锁定。警方据此迅速破获了该起重大盗窃案,同时还挖出了张氏兄弟于2006年5月在重庆市盗窃大货车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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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恩施晚报讯 作者: 责任编辑:恩施州人民检察院 访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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