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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通讯员 恩诉宣)自2005初至2007年底,我州共受理涉黑案件6件,其中恩施州院、恩施市院、利川市院、建始县院、咸丰县院及巴东县院各一件。涉案被告人数达90人,除恩施市院黄小龙案和利川市院陈滔案未判决外其余案件判决均已生效,其中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以上有8人(最高刑期总和达36年零6个月),判处有期徒刑3-15年有26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及以下有24人,判处缓刑有18人,无无罪判决。案件涉及罪名广,主要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等16项罪名。
全州公诉部门之所以取得打黑除恶斗争的初步成果,首先是高度重视,提供了强有力的效率保障。对各涉黑案件,两级院高度重视,在车辆、人员和后勤保障上对办理该类案件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检察长或主管副检察长亲自组织指挥办案,亲自参与办案,或与公安机关、法院协调案件相关事情,在案件开庭时,有的主管检察长还亲临庭审。有效地保证了涉黑涉恶案的成功办理。其次,精兵亲自上阵,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为确保案件又快又好办理,全州公诉部门挑选业务骨干、责任心强的公诉人办理该类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全面审查公安机关在各个阶段收集、调取的证据,认真地研究案情和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为办理该案全面地调取、搜集证据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在庭审中,各公诉人凭着庭前充分的准备和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雄战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使得该类案件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维护了人民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使得打黑除恶斗争不断地走向深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