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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工作力度 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当前时间: 新闻发布:2008-4-26 13:20:13 
清明上坟不小心 失火招来牢狱灾

 本网讯(通讯员肖萍)清明时节上坟烧纸悼念亡母,不期引发森林失火招来牢狱之灾。昨日,梁某因涉嫌犯失火罪被来凤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32613时许,天气晴朗,春风劲吹,空气显得格外干燥。年近半百的来凤县大河镇五道水村村民梁某(女),携带已备好的上坟用的物品,前往本村6组干大田(小地名)处给其母亲上坟挂清。在没有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梁某用随身携带的气体打火机点燃钱纸,不期引燃坟边干草,天干物燥,火势蔓延至草边山林,且逾烧逾旺,梁某见状急来扑救,可已力不从心。后经当地群众与大河镇干部职工60多人奋力扑救数小时,才将火扑灭。经林业主管部门测量,山中过火林地面积350亩,其中有林地面积320亩。

 

《检察官提示语》:

    2008年首次的清明法定假日,让我们又重新审视中国传统文化在进一步回归。悼念亲人孝心可嘉,然大意引发火灾却让人痛惜,森林防火只在一念之间,谨防火患须警钟长鸣。

来源:来凤县院 作者: 责任编辑:恩施州人民检察院 访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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