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

·巴东:两宗“连襟”民事案  十载纷争一朝息
·贩运保护动物制品
·非法销售“地下六合彩”案被公诉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错失防雹抗灾时机,玩忽职守被判刑 
·打工青年中“黄” 毒    强奸幼女被批捕

恩施州人民检察院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新闻评论均属阅览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州人民检察院)”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首页 > 案件聚焦 > 正文
加大工作力度 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当前时间: 新闻发布:2008-4-25 13:37:43 
为获贷款不择手段 掏枪威胁获刑一年

本网讯(通讯员肖萍)青年男子田某到信用社贷款遭拒,铤而走险掏枪示威,近日,经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一年。

   田某原系来凤县农村信用联社员工,后因改制离职,200712189时许,田某到来凤县农村信用联社,找到该社副主任杨某要求贷款,遭到拒绝后,田某遂拿出一支仿左轮手枪,并将三发子弹往枪里压,并自言不获贷款就不打算回去,期间,经多人劝说,田某于中午12时离开,当日14时,田某又携带该枪来到杨某办公室,继续要求贷款,其行为引起了信用联社员工的恐慌,16时许,公安民警接警后,到杨某办公室将田某抓获,并当场收缴了田某所携带的黑色仿左轮手枪和三发子弹,经鉴定,该手枪性能良好,三发子弹系未发射过的军用子弹,二者均具备杀伤力。

 

检察官提示语:

    人生处事不可能总一帆风顺,平常待之、淡然处之则海阔天空;心态失衡、情绪激动则可能剑走偏锋,不冷静的处事方式带给当事人的可能是无尽的后悔,留给我们的则是深刻的反思。

来源:来凤县院 作者: 责任编辑:恩施州人民检察院 访问: .
© 恩施州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镜像或复制  版权声明 | 管理团队 | 合作加盟 | 人才储备 | 投稿 | 社区 | 恩施贴吧  新闻热线:0718-82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