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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该县原国土资源局局长胡国品因犯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此, 该局共有3名“土地巨贪” 相继身陷囹圄。
创下该县“小官大贪”之最的股长彭侠
该局原矿产管理股股长彭侠事发于酒桌趣闻,巴东县检察院反贪局一名检察官在春节小聚中偶尔听到彭侠赌博、嫖娼和养情人等桃色故事,众人哄笑不已,遂引起怀疑。2004年3月18日,巴东县检察院决定对彭侠立案侦查。结果表明,彭大肆贪污索贿,一年半时间就疯狂敛财54万元,创下了该县“小官大贪”的腐败之最。2004年底,彭侠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擅长敛财技术的 “专家” 潘家琪
该局原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县“移土培肥”工程管理中心总工程师兼工程技术部主任、县“移土培肥”工程验收专家组组长潘家琪,利用职务之便疯狂敛财——共贪污55万余元, 贪污未遂 31万余元;索取、收受他人财物6万余元,将索取财物转让他人获取违法所得4万余元, 2008年1月19日,巴东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潘家琪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虽持续退贿也未能过“关” 的局长胡国品
胡国品在担任巴东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巴东县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中心主任期间的2005年至2007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10余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胡国品在检察机关立案前主动向有关机关和部门上交收受他人的贿赂现金1.1万元,曾持续退回他人贿赂现金若干,实际收受他人贿赂共计8.7万元。2008年1月25日,被巴东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巴东“土地腐败”窝案引出的思考
上述3名“土地巨贪”堪称变权力为获取高额“利润”筹码的官吏“样本”, 他们最终受到了法律严厉而公正的审判。但也给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不可忽视学习, 否则权力观会出现错位。透视三案卷宗, 办案检察官发现忽视学习, 尤其是政治学习, 是他们突出的共同点。彭侠于1989年毕业于河南焦作矿业学院,获大学本科学历。同年底分配到巴东县宝塔河煤矿工作,后调至县地矿局、县国土资源局工作,由一名普通干部升任掌管全县矿山企业命脉的股长职务。随着职务的变迁和职权的逐步扩大,他开始“讨厌学习, 尤其是政治学习” 。胡国品在剖析犯罪原因时说:很多时侯的学习我还装作很“认真”,一是为了给下属做榜样,二是为了写文章作报告时能用上几句政治时髦话,根本没有把政治学习和改造自已的世界观联系起来。而潘家琪作为该局的一名业务专家,对政治学习更是不屑一顾。正是由于他们不认真学习,不注重世界观的改造,渐渐忘记了入党时的誓言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变成了为自已谋取私利的特权,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不可自恃业绩明显,居功自傲。近十年来,彭、潘、胡所担负和从事的工作取得过一些很好的成绩,也因此得到过上级机关、领导和群众的赞誉。2005年至2007年,胡国品曾获得省人事厅、省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的“湖北省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先进工作者” 等诸多荣誉。2006年7月,潘家琪作为巴东县“移土培肥”工程总工程师在“移土培肥”工程启动会上表态时说:“这是一堂生动的珍惜土地课。耕园地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其耕作层土壤要经几百上千年才能形成,其熟化过程中凝聚和传承着人类的耕作方式和辛勤劳动。”此番话曾得到国务院、省、州、县有关领导的交口称赞。在荣誉面前,他们一直错误地认为,只要工作干得好有政绩,自己犯点小错误不是什么问题。结果,囿入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古训之中。
不可忽视权力制约,放权不能放任。权力缺乏有效地制约不能不说是巴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