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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谢锡平) 三名嫌犯盗窃村里电灌站抽水电动机中的铜线,因无法取走铜线而欲将电动机抬走,后被村民发现,三嫌犯却跑掉。日前,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盗窃罪的被告人丁某、王某提起公诉。
现年17岁的丁某与现年18岁的王某均系利川市汪营镇大跳墩村人。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今年4月28日上午,王某、丁某和张某(未满16岁)一起潜至该市汪营镇白泥塘村渡槽电灌站企图盗走抽水电动机中的铜线,三人用钳子、扳手、石头等工具破坏电动机,因无法取出电动机中的铜线,遂起意用棍棒抬走整个电动机,在电灌站周围寻找棍棒的过程中被村民发现,三人跑掉。
经鉴定:渡槽电灌站15KW“三相异步电动机一台”价值2450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